不用疑惑啦,防爆摄像机“一剑封喉”的防爆认证就是这个
对于大多数系统集成商来说,防爆,是一个陌生的概念,好不容易弄清楚了危化场所的要求,防爆摄像机选型又犯难了,有的项目要检验报告,有的是防爆合格证,还有生产许可证等等不一而足,不管你是技术部还是采购部,估计都已是丈二的和尚了。
对于这个问题,千万不要去网上一通乱搜,否则你会越来越迷茫,正确的打开方式就是直接来中通智能咨询,作为业界为专业的互联网平台,中通智能的建议一定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。
首先,根据国标《GB3836-2010》,不论是防爆红外摄像机、微型防爆红外摄像机还是防爆摄像机都分为厂用和矿用两大类。顾名思义,矿用防爆摄像机就是指可以在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摄像机。而厂用防爆摄像机可以在除煤矿以外的危险场所使用。二者不能混用。
对于厂用防爆设备,国标中也称为II类设备(二类设备),包括防爆摄像机、防爆一体化摄像机、防爆高速球等产品,所有企业必须在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》(简称为生产许可证)才能生产。可以这样理解,不论企业取得了何种认证(包括防爆合格证在内),只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,就不能生产防爆设备,否则就是违法违规生产,生产出来的产品当然也是不合规的产品。划重点,甲方或集成商在产品选型时必须要查验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,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》在防爆行业就是“一剑封喉”的认证。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此认证,好还是避而远之,以免日后为这些不良企业背黑锅,毕竟危化场所一旦出事故,责任都非同一般。
那么在项目中经常遇到的其它几类认证有什么意义呢?中通智能将陆续为大家讲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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